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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网站信息采集与发布管理制度
来源: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2020年11月30日

  一、网站发布的信息来源采取自采、网上抓取、报送、报纸转载等方式。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的采集、上报。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上网发布。重要信息经局长批准后上网发布。

  二、信息发布内容

  1、各科室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等。

  2、各科室的管理、办理事项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必须公开的政务事项。

  3、各科室最新工作状态、重大活动等(可附带图片)。

  4、各科室所办理、管理事项的内容、程序、办事纪律、办理期限、服务承诺和在办理时相对人需向责任科室提交的资料等。

  5、涉及面较广和群众关注事项(局长信箱)的办理结果、需要公布的事项。

  6、其它需要发布的内容。

  三、信息发布的内容

  1、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上报,由产业科统一发布。

  2、发布的信息要注重实效性,务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信息上报工作实效目标管理。

  3、对全市组织重大活动(包括会议)、工作动态和工作部署的信息发布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超过规定发布时间将追究责任人或信息员的责任。

  四、对互动性栏目,要及时建立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网站管理员应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五、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

  六、涉及保密事项、重要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在网上发布。公开事项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落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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