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邱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民宿经济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宿经济发展的关注,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2022年7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指导思想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顺应人民群众乡村旅游消费体验新需求,引导乡村民宿开发和建设,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带动群众就业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民宿经济的建议》观点内容,准确契合了国家相关发展战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乡村民宿发展。市委宋诚书记、林松副书记、宣传部彦君部长、市政府杜妍副市长多次
指示批示市文旅广电局要认真研究,推进我市民宿产业发展。
一、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全力打造精品旅游民宿
2023年3月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市文旅广电局开展了全市乡村旅游民宿调研工作,初步摸清了我市乡村旅游民宿经营发展现状。经调查,全市现有民宿52家,其中铁岭县22家、开原市8家、昌图县1家、西丰县4家、调兵山1家(在建)、银州区5家、清河区11家,其中铁岭县的懿阳湖庄园、友谊世雅民俗园、范家屯李家山庄、古渡心乡民宿、当铺屯村民宿,开原的象牙山温泉旅游度假民宿、松山镇真园颐养度假村、上肥镇代庄士海旅游度假山庄等8家规模较大、设施比较完善。另外,铁岭县五角湖村有10家村民宿,当铺屯有9家民宿,开原增家寨村有3家民宿、银州区七里屯村有5家民宿、清河区广东山村有6家民宿,发展相对集聚。
2024年,市文旅广电局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旅游民宿调研,助其解决在证照办理、创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民宿企业经营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地域特色明显、文化主题突出、农耕康养观光等民宿发展热点,培育指导创建1-2家全国等级旅游民宿,充分发挥等级旅游民宿拉动示范作用,以点穿线成片逐步发展壮大我市乡村旅游民宿产业集群。市文旅广电局王峰局长亲自推进,开展民宿调研,对接域外专业民宿团队(北京春田花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引进先进理念和运营管理经验,促进域外团队到我市实地考察选址,合力打造我市精品民宿,旨在引领我市民宿产业从规划、选址、到特色建筑建设及装饰装修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提升。目前已考察了我市新城区莲花湿地西南侧聂家窝棚南地块和开原市黄旗寨增家寨村两块地块。预计5月末,北京春田花开公司将与白鹭洲景区洽谈民宿合作具体事宜。
4月19日,市文旅广电局王铁梅副局长带队市场科,对铁岭县大青渔乐、古渡心乡、梨花山庄、诗意栖居民宿进行调研。指导民宿企业在升级改造过程中,注重开展市场调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精品民宿设计运营理念。注重与专业团队紧密合作,主体建筑风貌与当地人文民俗、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依托当地资源优势,突出打造历史文化类、红色旅游类、乡村休闲类、艺术体验类等具有本土特色的乡村旅游民宿。
二、将“开民宿”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市营商局将“开民宿”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深入优化“开民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对已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利用已有建筑物独立设置,为群众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行业群体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设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业务。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安、卫健、市监、消防等部门服务流程再造优化和信息共享,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更好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市公安局优化民宿管理,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实时掌控民宿底数,确保信息准确、鲜活。优化民宿准入许可。明确准入许可条件,简化办理流程,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发尽发,符合纳管条件的应管尽管,确保民宿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从营商环境发展,利企便民角度,特别是针对乡村民宿经营者,通过积极推行免费手机APP、小程序、二维码等方式,实现“零投入”登记上传住宿信息,节约经营成本,方便实际操作。
三、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业务知识宣贯
市文旅广电局建立了铁岭市民宿业主工作交流群,在群内陆续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特色民宿建设与运营指南》、《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旅店服务员民宿管家等国家职业标准》,里面涵盖了具有相当专业等级的特色民宿如何建设与运营、运营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规范和提升民宿管家素质的路径和方法,以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实现了民宿专业知识的全覆盖,为打造精品民宿、特色民宿、品牌民宿奠定基础。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旅游民宿经营管理,提升乡村旅游民宿服务质量,促进民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文旅广电局拟定了《铁岭市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服务指南》,近期将开展全市民宿业主知识培训工作。
市公安局组织民警、专家对民宿从业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上门讲解、线上学习、微信问答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开展培训服务,督促经营者落实住宿实名登记、未成年人“五必须”规定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合规经营,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四、市县两级协同发力,培育创建等级旅游民宿
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02)标准,2023年市文旅广电局培育指导铁岭县李家山申报全国丙级旅游民宿。诚邀省文旅厅和省等级旅游民宿评定委员会评定专家,亲赴申报企业给予指导。现已被省文旅厅拟推荐为全国丙级旅游民宿。若获文旅部最终确认,李家山庄将成为我市第一家等级旅游民宿,届时,将会为我市其它民宿申报等级评定工作提供引领和示范作用。
2024年,市县两级文旅部门持续指导培育创建国家等级旅游民宿,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目前收到申报全国等级旅游民宿意愿民宿1家,为铁岭县古渡心乡民宿,市县两级文旅部门正在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标准要求,对拟申报等级旅游民宿开展业务指导,努力将其打造成为红色旅游类特色等级民宿。
五、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助力民宿企业持续发展
5月19日,铁岭市将在调兵山市举办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铁岭市主会场活动,宣传推广铁岭文旅资源,推出文旅惠民措施,倡导文明旅游、安全旅游,推进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展示铁岭文旅新形象。届时,将会通过现场播放宣传片的形式,集中宣传推介我市“十大”精品旅游民宿,助力民宿企业营销发展。
待我市民宿初具规模,形成特色产业后,我局将联系小红书、抖音、快手等媒体和铁岭本地网红大V积极参与营销宣传活动,提前捕捉策划设计宣传爆点,自编自导自演,吸引关注和流量,提高传播效果,加大宣传推介,打响民宿品牌,不断提升我市旅游民宿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六、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民宿经济发展
市自然资源局将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在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任务:一是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统筹民宿产业发展。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等文件,指导地方科学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在严守底线、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统筹乡村各类空间需求,优化用地布局,为乡村民宿发展提供合理空间需求。二是利用好相关政策举措。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市县两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支持有关做法。三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市文旅广电局按照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鼓励各地利用地理、生态、文化等资源发展民宿产业,吸引和扩大民宿业项目投资,并结合我市正在拟定的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民宿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市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我市民宿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结合和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村屯绿化、垃圾清运、畜禽粪污治理等工作,为民宿产业发展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产业融合,鼓励民宿与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集观光旅游、休闲采摘、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旅游产品。鼓励引导农户充分利用闲置、半闲置住房进行改造升级发展民宿。鼓励引导农户在民宿区开展农产品直销,增加农民收入。用足用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基金,全力推动我市民宿产业可持续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对新建民宿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控污染源头。对已运营的民宿不定期进行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等执法检查,防止生态环境破坏。民宿项目需对照《国家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根据具体建设内容确定编制环评报类别;如不在名录范围内且不涉及取暖设施、污水处理等污染设施的为豁免审批的项目。在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鼓励民宿项目采取集中供暖或电供暖方式减少大气污染;要求民宿项目排水接入污水管网,应配备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活和餐饮污水无害化处理后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如在无污水管网铺设区域应采取污水处理后回用方式,确保污水不外排。对已运营的民宿不定期进行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等执法检查,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将根据依法管理要求,对民宿行业进行监管,如发现违法排放污水、废气等违法行为,将应依据相关规定给子处理:涉及垃圾分类问题,发现后将及时与住建部门沟通。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提供餐饮的民宿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根据《辽宁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对其进行风险等级分类,依据分类结果按监管频次要求进行日常巡查。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从食材的来源、制作过程操作规范性、食品留样、餐饮具洗消、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进行监管。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相关规定,共同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饮食环境。
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16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