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科。监督实施国家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指导、推动整合组建文化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依法组织查处涉及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考古发掘、民间收藏文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旅游饭店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