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铁岭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来源: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2023年11月28日

  为贯彻落实《铁岭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进全市文旅产业在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根据《辽宁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铁岭市“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我市决定实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坚持创新驱动、促进旅游业态、服务品质和消费水平全面提升,充分发挥重大文旅产业项目的带动作用,把文旅产业培育成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引擎。

  (二)发展目标

  依据我市文旅资源特色、区位优势、发展条件,全力打造北方曲艺文化旅游目的地,擦亮“曲艺之乡 快乐铁岭”旅游品牌。到2025年,全市文旅产品供给、文旅服务质量、文旅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文旅发展活力和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文旅产业在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以2022年为基点,全市文旅产业项目投资额和旅游总收入实现双倍增,接待游客人数增长2倍。

  二、主要任务

  (―)实施旅游空间布局优化行动,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

  1.持续优化旅游空间布局,促进带状串联集聚发展

  工作目标:全域统筹、协同发展,构建城乡全域全季全时的 “东山中城西水”旅游发展新格局。

  主要措施:构建“一核三带”空间布局。以凡河新区、银州区中心城区为组团,打造高能级文旅产业发展平台,加快建设城市文旅发展核心区。推进辽河绿色生态长廊、体育健身长廊、市民休闲长廊、现代观光农业长廊建设,打造西部辽河生态文化旅游带。依托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银州区、清河区丰富的文旅资源,通过实施文化挖掘、业态培育、设施建设等项目,加快建设关东文化旅游走廊,打造南北历史文化旅游带。支持铁岭县东部乡镇、开原市东部乡镇和西丰县大力发展山地旅游、森林旅游、乡村旅游、露营旅游,推出一批旅游风景道和自驾游精品线路,打造东部生态乡村旅游带。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打造“一域一特色”文旅品牌,推动块状差异协同发展

  工作目标:突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落地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旅游项目,形成“一域一特色” 品牌发展格局。

  主要措施:塑造县域文旅品牌,集中力量打造特色片区。铁岭县打造“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休闲度假后花园”品牌,重点建设“两湖两河”夜经济文化旅游片区;开原市打造“开心之原、欢乐之城、幽默之都”品牌,重点建设“象牙山、白鹭洲”东部乡村文化旅游片区;昌图县打造“辽河干流之源”品牌,重点建设辽河国家公园生态旅游片区;西丰县打造“生态郡、养生谷、健康城”品牌,重点建设“皇家围场”文化旅游片区;调兵山打造“复兴工业印记”品牌,重点建设“蒸汽机车”工业文化旅游片区;银州区打造“乐在银州”品牌,重点建设银冈历史文化旅游片区;清河区打造“辽北明珠  魅力清河”品牌,重点建设“大清河”生态休闲旅游片区。推动调兵山市创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银州区、开原市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西丰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铁岭县创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旅游产品提质行动,壮大旅游消费全产业链

  1.提升娱的体验

  工作目标:培育多元演艺空间,创新演艺内容形式,力争通过演艺“破围出圈”。

  工作措施:加大对民营演艺场所扶持力度,打造“最东北”演艺街区、演艺群落。对标国内知名戏剧中心,推动铁岭、开原、昌图三家戏院加强全面建设,探索沉浸式的演出形式,打造旅游演艺项目,形成《铁岭印记》系列演艺产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城市街区、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文化园区、乡村旅游点打造“小而精”“小而美”的演艺新空间,鼓励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演艺项目,分批分类、差异化的在每个县(市)区建设1 - 2个特色化标准小剧场。支持莲花湿地、城子山、冰砬山等国有A级景区,结合地域文化创作内涵丰富、适应市场需求的实景旅游演艺项目。加强业余曲艺院团建设,组织全市戏曲团队交流演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升游的趣味

  工作目标:推动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提升改造,到2025年, 国家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30家。提升红色景区影响力。

  主要措施:多举措推动景区品质提档升级,重点鼓励支持冰砬山风景区、龙首山景区、象牙山度假区等3A级景区争创国家4A级景区,支持3A级及以下景区对标A级标准开展品质提升。支持砬子山、冰砬山、城子山、象牙山等建设有影响力的山地旅游目的地,辽河湿地公园、莲花湖湿地景区等建设湿地生态旅游目的地,麒麟湖国家森林公园、胜利水库等建设湖泊生态旅游目的地,金峰小镇、冰砬山等建设康养旅游目的地。提升周恩来同志少年读书旧址纪念馆、雷锋纪念馆、任辅臣红色文化教育基地、东北抗联一军三师城子山根据地遗址、高崇民生平事迹陈列馆、安业民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景区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行的便捷

  工作目标:整合旅游资源,提升打造四季旅游线路。

  主要措施:优化包装铁岭四季精品旅游线路品牌,不断丰富文化内涵,让游客跟着春季“赏花观鸟”、夏季“消夏赏荷”、秋季“赏枫采摘”、冬季“嬉冰雪泡温泉”四季文旅线路畅游铁岭。推进东部山区大通道等旅游景观路、自驾精品路建设。完善高速路口、主要街路旅游交通标识。提高热门景区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便捷性,节假日期间提升公共交通运力供给,增加景区与城市对外交通枢纽(高铁站、汽车客运站)之间、景区与景区之间的城市公交线路或客运班线运力投放。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提升住的舒适

  工作目标:完善旅游住宿供给,构建“高端度假+星级饭店+商务宾馆+精品民宿”住宿产品体系。

  主要措施:推进高星级商务酒店建设,打造一批文化主题酒 店、特色精品酒店,引进国际连锁酒店。发展民宿产业,鼓励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互联网+民宿”。推动五角湖、七里屯等旅游民宿精准对接城市居民需求,全面提升民宿品质和服务配套,打造高品质“城郊微度假中心”。积极吸引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创客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参与旅游民宿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提升食的品味

  工作目标:推动旅游餐饮与铁岭地域文化结合,提升铁岭特色旅游餐饮影响力,发展美食旅游。

  主要措施:大力弘扬铁岭饮食文化,挖掘“老字号”餐饮品牌文化内涵,开展餐饮品牌技能大赛。结合节假日、季节特点,鼓励各地区举办啤酒节、非遗美食节等活动,办好网红美食节,展示铁岭餐饮特色。选树一批行业标杆,推广“铁岭非遗美食”“铁岭名小吃”等餐饮品牌,纳入旅游推广活动和旅游线路,扩大铁岭美食知名度和影响力。多渠道展现民间美食文化,推动美食街区建设,依托网络平台,推动铁岭火勺、铁锅炖、开原特色烧烤、清河满族八大碗、辽河鱼宴、西丰“鹿乡绿港”鹿系列等特色餐饮品牌嵌入文旅资源宣传推广,打造东北地区旅游打卡标志性美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提升购的特色

  工作目标:推动文创开发,提升铁岭特色文创产品水平。

  主要措施:加快培育引进优秀文创企业,提高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水平,推进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农产品、非遗产品、书画产品开发成“铁岭有礼”系列伴手礼,推动在景区、乡村旅游点、商超、星级酒店销售。支持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非遗馆、旅游景区开发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旅游 ”产业融合行动,丰富旅游发展新供给

  1.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

  工作目标:实施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打造地方特色鲜明、文化内涵突出、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主要措施:支持中国梅花鹿(西丰)现代农业产业园、大青水库渔光互补三产融合项目等高质量发展。着力发展“景区依托型、城镇依托型、田园观光型、休闲度假型、农耕体验型”等旅游特色村镇,打造一批画家村、美食村、非遗文化村等特色村。持续推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工作。巩固银州区龙山乡七里屯村等9个国家级、省级乡村重点村创建成果,重点发展铁岭县腰堡镇汤牛村、凡河镇五角湖村、熊官屯镇熊官屯村等旅游特色村。到2025年,新建美丽宜居村240个,实现绿化村屯行政村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动娱文旅融合发展。

  工作目标:培育壮大文化演艺市场主体,支持影视拍摄业发展壮大。

  主要措施:支持各级各类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与我市旅游演艺发展,创新合作模式,提升创作质量。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行“一团两制”,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支持文艺院团市场化发展,推动演艺事业向演艺产业转化。推动国有文艺集团与文化产业集团、本山传媒等民营演艺团体开展全方位合作,最大限度地整合快乐文化演艺力量。与乌镇等城市开展剧目巡演合作,举办曲艺高峰论坛活动。支持本地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优势与基层戏曲院团需求设置曲艺专业,鼓励文艺名家到院校兼职。积极引进影视制作企业和相关服务类项目,鼓励影视企业在我市取景拍摄和制作,支持调兵山蒸汽机车、开原象牙山、正视片场等影视拍摄基地和影视产业园区集聚发展。鼓励反映我市题材的网剧和微短剧创作播映。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动商文旅融合发展。

  工作目标: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积极拓展旅游消费新空间。精心打造“旅游+住宿+餐饮+购物”一站式惠民旅游消费产品,培育打造商旅文体、线上线下融合的夜经济消费场景。

  工作措施:依托主要景区、特色街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文旅消费集聚区,培育观光游憩、文化休闲、演艺体验、特色餐饮、购物娱乐等业态。提升老街巷文化旅游魅力,推动旅游与城市商圈融合发展,打造集美食、娱乐、购物、休闲为一体的城市夜游集聚区。组织举办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餐饮嘉年华等活动,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动工文旅融合发展。

  工作目标:鼓励新型工业旅游等业态发展,支持建设一批工业遗产旅游基地。着力培育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

  工作措施:鼓励支持工业遗产旅游化利用。支持蒸汽机车博物馆搬迁改造,全力打造蒸汽机车文旅特色小镇。鼓励西丰茅台酒、野蚕博物馆等企业开发新型工业旅游业态。培育汽车旅居车装备制造业。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推动体文旅融合发展。

  工作目标:发展冰雪运动、水上运动、电子竞技、户外健身等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打造冰雪旅游度假区和冰雪运动赛事基地。

  工作措施:支持象牙山温泉旅游度假区、东北红豆养生谷、竹溪园温泉旅游度假区建设“滑雪+温泉”旅游目的地。支持铁岭县白旗寨、西丰县振兴镇等乡村打造“冰雪+风情体验”旅游品牌。以莲花湖湿地冬季冰灯、雪地项目为主打,推出“铁马冰河”主题鲜明的冰雪旅游品牌。支持调兵山拳击赛事常态化举办,加快盘龙山国际滑雪场项目建设、推进辽河马拉松赛道建设。开展好“冠军带你上冰雪”、中国北方舞蹈公开赛、中国铁岭徒步大会等体育赛事活动,激活赛事经济,延伸赛事产业链条,培育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推动城文旅融合发展。

  工作目标:结合城市总体布局,推动城区景观化布局再设计、内涵再创新、功能再完善、服务再提升,推进商业旅游化、街区景观化、城区公园化。

  工作措施:推进城市绿道、骑行专线、自驾线路、景观驿站等配套设施的完善。支持银冈历史文化街区、凡河新区“两湖一河”等打造城市夜经济休闲街区,丰富夜游、夜娱、夜购、夜食、夜读等新型业态。推进莲花湖湿地及周边水系生态系统修复。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建设口袋公园100个。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文旅产业市场主体培育

  1.深化国有文旅企业转型改革。

  工作目标: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聚焦主责主业,做大做强有竞争力的文旅骨干企业。

  工作措施:加强与央企、民企全方位战略合作,打造旅游产业优势品牌和核心IP产品。持续推进国有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推动国有A级旅游景区专业化运营。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做优市县国有文旅企业,妥善处理国有文旅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盘活国有文旅存量资产,积极争取文旅项目专项债,用活用好开发性金融工具。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发展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激发民营文旅企业发展活力。

  工作目标:鼓励民营文旅企业开发旅游演艺、休闲体验、康养度假、旅游购物、露营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

  工作措施:依法保护文旅领域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解决制约民营文旅企业发展关键问题。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上市融资。围绕特色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精品线路,充分发挥市文旅产业联盟作用,培育文旅龙头骨干企业,推动文旅产业补链延链强链。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发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动文旅企业创新发展。

  工作目标:突出文旅企业创新驱动主体地位,推动旅游资源开发模式创新,全方位提升旅游业创新能力。

  工作措施:依法授予经营权,引导社会资本对一定区域内旅游资源进行商业经营和公共服务配套综合开发。鼓励企业广泛应用先进科技,推动旅游业态、旅游信息获取、供应商选择、消费场景营造、便利支付以及社交分享等旅游全链条和管理手段创新提升,发展智慧旅游。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优化文旅产业发展环境

  1.培育壮大文旅消费客群。

  工作目标:扩大惠民消费举措,积极开拓客源地市场。

  工作措施:开展“引客入铁”行动,落实文化旅游惠民政策,举办惠民消费活动,发放惠民消费券,提高游客在铁消费水平。加强与沈阳都市圈、吉南蒙东各市深度合作,对接江苏淮安、新疆石河子等对口合作、对口支援地区,加强文化和旅游合作,联合打造文旅品牌,共同开辟客源市场。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升文旅公共服务水平。

  工作目标:为游客提供便捷优质旅游服务。

  工作措施:积极推动智慧景区建设,完善升级旅游道路和游客接驳体系,提升景区景点可进入的便利化水平,逐步构建起“快进慢游深体验”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创新旅游厕所管理和运营模式,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在线旅游平台进行深度合作,用平台力量逐步整合市场资源。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高文旅行业服务质量。

  工作目标:持续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文旅服务的舒适度、满意度。

  工作措施:夯实文旅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优质服务意识,加强讲解员等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旅行社规范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倡导“人人都是旅游形象,个个都是旅游名片”的服务理念,引导文旅市场主体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市文化旅游协会作用,整合优化行业资源,为文旅企业创业创新、交流合作等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创新人才成长扶持政策。

  工作目标:提高旅游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

  工作措施: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管理型旅游人才引进,重点引进创新创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旅游外语人才、编剧作曲等急需短缺人才,落实引、育、留、用相关政策。支持文旅产业企业联合铁岭师专、辽宁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建立研学基地,建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校外大学生“双创”教学实践基地,面向大学生开展高质量、有针对性的创新创业培训和专业孵化服务,培育优质创新创业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健全文旅市场治理体系。

  工作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

  工作措施: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打非法经营、欺诈消费以及“黑导游”等违法行为。加强文旅场所及周边社会治安问题综合整治,加强企业信用评定成果应用。畅通线上线下旅游投诉渠道,做到“接诉即办”,加强对剧本秀、文化创意等行业监管,引导市场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环节。强化党建赋能,发挥文化和旅游领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四五”时期旅游业发展目标、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夯实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市县两级文化和旅游产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研判、科学决策,及时研究和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关键要素供给政策体系。落实好文旅用地各项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基础上,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等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的方式建设旅游项目。鼓励利用除生态保护红线以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闲置土地开发文旅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文旅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文旅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提供符合国家支持的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旅游集散体系建设、文化旅游休闲服务设施建设的,按规定可享受在五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财政金融政策体系。设立铁岭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公共旅游形象推广宣传、国家级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市场拓展等。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区域性旅游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探索设立文旅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文旅金融服务中心等金融服务平台,创新文旅产业融资产品,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完善担保补助等金融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文化、环保、体育等专项资金,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向文旅产业项目倾斜。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健全旅游宣传推广工作机制。推出全新宣传片,在省内外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广泛应用于官方平台、高铁站、旅游景区等场所,将“曲艺之乡快乐铁岭”打造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旅游品牌。扩大新媒体营销,实施“铁岭文旅出圈计划”,支持开展旅游达人、网红直播宣传。加强旅游景区与网络旅行微视频博主、人气导游合作,扩大旅游知名度。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建立健全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机制。统筹全市文旅产业经济指标,筑牢统计支撑体系,科学确定统计对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加强文旅、统计、商务、交通等相关部门合作,定期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为把握全市发展形势、谋划工作举措提供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浏览
辽ICP备2022005717号-1 铁网管备0020140 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tlwhjma001@163.com 举报电话:024-72215601
主办单位: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网站地图
地 址:中国辽宁省铁岭凡河新区
联系电话:024-72215601 网站标识码:2112000002

辽公网安备 21122102000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