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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文化体育市场经营场馆 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2020年11月30日

  铁市文旅广办发〔2020〕40号

  铁岭市文化体育市场经营场馆

  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部署和要求,确保在疫情防控精准到位的前提下,推动我市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所称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是指影剧院、演艺场所、游艺厅、歌厅(KTV)、网吧、舞厅、游泳馆等文化经营场所,以及室内外体育场馆、健身房等各类体育场所。

  二、总体原则

  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动态调整、分区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到疫情防控和恢复营业两手抓、两手紧、两手硬。结合我市目前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实际,文体市场各经营场所要在确保消费者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

  三、明确责任

  1、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是本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经营场所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要开展健康扫码登记,责任到岗到人。

  2、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所在地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所在地文化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督促文体经营场所落实好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和恢复营业。加强对辖区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不符合恢复营业条件的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

  四、加强员工管理

  文体市场经营场所要严格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落实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实行复工前健康筛查。落实“进出检”制度,每日上岗前扫码、检测体温,在岗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教育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選免去人员聚集场所等情况。

  五、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1、文体市场经营场所营业期间应严格控制进场人数,一般不应超过场所容纳消费者核定人数的50%。

  2、文体市场经营场所要配备与疫情防控工作相适应的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液)、洗手液等防护消毒物品。文体市场经营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对场所内部区域、设施设备、卫生洁具等保持每天早、中、晚三次进行消毒。

  3、文体市场经营场所须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对进入人员进行扫码、测温,要求其佩戴口罩。禁止测温结果高于37.3℃的人员进入并提示其到医院就诊,相关信息要及时向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

  4、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或通过LED显示屏播放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消费者充分了解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5、文体市场经营场所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消除安全生产漏洞隐患,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六、实施差异化管理

  (一)文化场所:

  1、影剧院:实行横向隔位、纵向错位方式售票,对座椅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做到一场一清洁。

  2、歌厅(KTV)、游艺厅:对吧台、麦克风、点歌机、游戏手柄、按键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做到一次一清洁。

  3、网吧场所:实行隔位坐人,对鼠标、键盘、耳麦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做到一人一清洁。

  4、演艺场所:按照核定人数的50%接纳消费者,对吧台、座椅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要做到一场一清洁。

  5、舞厅:跳舞时需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二)体育场所:

  1、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隔网运动项目,每片场地仅限单双打,不得多人共用场地。

  2、健身(有氧训练、力量器械区等)、台球、射箭、保龄球等项目,运动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3、篮球场、足球场开放期间仅限于练习,不得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4、拳击、搏击、跆拳道、柔道、散打、综合格斗、击剑等项目仅限于单人练习,不得开展对抗性训练比赛。

  5、游泳需自备浴巾、拖鞋等物品,不得多人共用,游泳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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