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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2019年11月26日

  铁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全市范围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事项如下:

  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查处演出、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依法对社会艺术考级机构及其考级活动中存在的未按规定备案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开展考级活动、扰乱考试正常秩序、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长城段落进行巡查;依法组织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查处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网络旅游、网络体育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依法查处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点等旅游经营者违规经营行为和导游人员违规服务行为,旅游质量的监督管理,受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理赔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具体工作任务;

  依法查处体育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相关行为;

  负责对各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案件督办、专项整治、监督指导、应急处置、跨县(市)区域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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