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4]46号)要求,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在各县(市)区文旅广电局、各项目保护单位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拟推荐《铁岭秧歌戏》、《铁岭火勺(和生记)》、《铁岭葫芦烙画雕刻》、《朝鲜族泡菜制作技艺》、《铁岭榛子水漏技艺》为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对象。
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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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11月1日